发布时间:
2025-03-06
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吴洁以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被给予严重警告,并自2024年11月14日起,被认定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一年。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关于2022年度报告和后续相关财务报表暂时无法披露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季度开始★★★,因公司经营转型、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现金流面临较大压力,导致业务人员变动频繁★★★,财务审计及定期报告编制相关工作进程收到较大程度影响★,由于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已与公司解约★★,基于公司目前现状及资金问题★★★,暂时无法匹配寻找到合适的新审计机构。
据悉,这已是福建阳光集团两年内第二次因相同事项收到银行间交易协会的自律处分。此次★★★,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决定对公司进行公开谴责,并自2024年11月14日起★★,暂停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两年★★★。
1月10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由于作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公司未能如期发布2022年度报告及后续各期定期报告★★,并且未能及时公告公司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
根据企查查显示,截至目前★,福建阳光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2次★★★,失信被执行人13次★★★;历史被执行人257次★,被执行人21次★★★;限制高消费127次★★,历史限制高消费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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